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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街頭橫死,遊民亂槍殺人,
四枚彈殼坐實了刻板印象,打造了鐵一般的真相,
然而,緊跟著一線蛛絲馬跡的追查腳步,
竟然讓事實剎那間天翻地轉——

國際知名導演王家衛想拍卜洛克的電影
影帝梁朝偉當導演最想拍的也是偵探史卡德的故事

愛倫坡終身大師獎得主、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卜洛克
廣受全球萬千書迷喜愛的馬修.史卡德系列全新修訂版

清洌的文字,下筆犀利見骨的散文體風格,這個風格從達許.漢密特、詹姆斯.凱恩到勞倫斯.卜洛克,一脈相承。沒錯,他就是寫得這麼好。——馬丁.克魯茲.史密斯,《高爾基公園》作者

最殘酷的月份,終會過去,
只要你捱得過——
新婚妻子親眼見到丈夫被人亂槍射死,
癲狂的街友哥哥至終成了社會毒瘤,
癌末的前女友苦求臨終的解脫,
身邊的她雖近在眼前,恐懼卻吞沒一切行動的可能,
活在沒有愛的世界,這一切都只是生之折磨——

知名律師格藍.郝士蒙被人槍殺在夜暗的紐約街頭,而警方找到的凶手,是一名終日遊晃街頭、精神有問題的遊民。頓時,紐約引起了一陣恐慌,議論不斷……
然而,嫌犯的弟弟不相信受到越戰刺激的哥哥會是凶手,決定委託馬修.史卡德協助找出真正的凶手。
格藍.郝士蒙的遺孀麗莎在家中發現一個小型保險箱,密碼正是她和先生的結婚紀念日日期,裡頭放著一綑綑的百元大鈔……可是這筆鉅款的來源,麗莎完全不知情。一個白手起家的律師不太可能存到這筆錢,格藍.郝士蒙的背後到底隱藏多少不為人知的秘密?是這些隱藏的故事釀成了殺機嗎?
除了案件的抽絲剝繭之外,史卡德的心思也牽繫著一段段難以割捨的感情:珍.肯恩、麗莎.郝士蒙以及伊蓮.馬岱,這些特別的女子,豐富了史卡德的偵探生涯,卻也讓他心緒紛亂難解。
隨著線索密碼一個個被解開,案情也露出了曙光,究竟凶手是誰?然而,隨著事件塵埃落定,又會是哪一位幸運女子最終能與史卡德並肩同行?

「我害怕事情會失敗,因為這總是發生。
我害怕會有可悲的結尾,因為這總是發生。
而我最害怕的是,在所有可以說可以做的事都說了做了之後,結果都是我的錯。
因為在我內心深處,在我骨血深處,我相信永遠都是我的錯。」
——史卡德

【知名作家和導演,齊聲推薦】
◎朱天心
◎朱天文
◎李維菁
◎侯孝賢
◎唐諾
◎張大春
◎張國立
◎陳雪
◎傅月庵
◎詹仁雄
◎劉梓潔
◎駱以軍
◎顏忠賢
◎史蒂芬.金
◎麥可.康納利












導讀


不自由.毋寧逃◎文∕唐諾

  紐約的文化結構也像它的城市結構一樣處處都有些空洞,如果你想在這面鏡子後面發現那些引人入勝、近於幻境的平地,那你只要選擇其中的一個空洞,然後滑進去就能如願以償了,就像愛麗絲那樣。——李維史陀

  名導演荷索拍《吸血鬼》(Nosferatu: The Vampyre)是在荷蘭一個名為戴爾夫特的小城,我去過那裡,和紐約不同,是一個典型的荷蘭式乾淨美好小城——據荷蘭人告訴我,他們收拾家務的標準是:屋外的人可從屋前落地窗視野無礙的直接穿透過屋後的落地窗——然而,你坐在戴爾夫特暖暖的遮陽篷底下喝咖啡,看著日光底下無新事的明亮街景和活動的人們,你仍會想到電影中受傷的卓久勒伯爵幻化成蝙蝠,跌跌撞撞飛入永恆黑夜之中的悲涼畫面。

  你很清楚他還是不會死,因為這樣才更悲傷。

  卓久勒伯爵(我不喜歡近年來台灣把Dracula改譯成德古拉,怎麼看都像個嗜吃巧克力糖的貴族胖子),據說他是背叛了神,遂遭到永遠不死的詛咒——永生原來是詛咒嗎?

  非常可能是。尤其如果我們年紀稍大些,且因此經歷過較多次的死亡的話,我們極可能發現,死亡的威嚇主要來自於恐懼,某種走入黑暗甬道的未知恐懼,而倒不是代表痛苦本身;相反的,在某種特別的情境之下,痛苦往往不是因為死亡,而是「不能死」——傅柯在他《規訓與懲罰》一書中談酷刑,指出酷刑其實是一種「延遲死亡」的精密技術,劊子手以豐富的經驗和精確的計算,巧妙避開死亡以求犯人痛苦極大化的藝術。

  當然,優雅有氣度的卓久勒一般而書只存在影片、書本和幻想之中,而酷刑,正如傅柯指出的,已退縮到歷史的陰暗角落裡。但如果我們不拘泥於狹窄的字面意義,換個角度來問:是不是有什麼我們真心喜歡,或甚至於,我們真心愛戀的事物,注定會不等我們先一步離去?如果我們預先曉得了這個必然性,我們還願意、還敢、還能去喜歡去愛嗎?

  如此,我們便把這麻煩拉回到舉目所及的日常經驗之中了,發現我們雖然活於二十世紀末除魅待盡的時代,身為生也有涯的人類,但往往仍不能免於類似卓久勒伯爵的悲傷處境。舉個稍為不倫不類的例子好了:就我個人所知,很多人之所以不願養狗養貓養寵物,便基於如此的理由,相對於人類,它們的自然壽命短多了,我們得扮演那個一一送走他們的卓久勒伯爵。

  這一次卜洛克的《惡魔預知死亡》,其實是馬修.史卡德先生(對我們讀者來說,他也等於是個不死之人)的愛情故事,從艾略特的名詩〈荒原〉開始,此詩的第一節題為「死人的殯葬」:

  四月是最殘酷的月份,迸生長

  紫丁香,從死沉沉的地土,雜混著

  記憶和欲望,鼓動著

  呆鈍的根鬚,以春天的雨。

◆駐市偵探

  美國革命後的冷硬私探派強調寫實,因此,在探案中往往呈現著一時一地的特殊風情,而他們筆下的窮偵探,偶爾或因案情需要,也會浪費金錢跑其他城市,但大體上,他們生於斯,長於斯,追索犯罪貼補家用於斯,不能像古典派神採那樣有全國性、國際性乃至於地球公民的身分,比方說,艾勒里.昆恩筆下的艾勒里.昆恩,雖家居紐約,但辦案遍及全美各地;阿嘉莎.克莉絲蒂筆下的大鬍子白羅,甚至管到埃及、瑞士和美索不達米亞平原等別人的國家去。

  冷硬派的安土重遷,久而久之,便形成偵探小說地圖上的群雄割據。許多幸運(或不幸,因為代表犯罪較多)的城市,遂有了代表性的「駐市偵探」,比方說,L.A.有錢德勒的菲力普.馬羅鐵拳鎮撫,即使後來者優秀如蘇.格蕾芙頓的肯西.梅爾紅(國內小知堂出版社翻譯成金絲.梅芳,我個人極不喜歡這譯名,總覺得不像書中這位堅定獨立卻溫暖的單身女私探,倒像流落高雄跳豔舞的年華老去金絲貓洋妞,這不能不說是我對小知堂尊敬之餘的小小遺憾)亦只能居於次席;同理,舊金山當然仍是達許.漢密特的冷酷山姆.史貝德;東岸的豆子城波士頓則是羅勃.派克筆下的馬羅繼承人硬漢史賓賽;芝加哥這個會打籃球但治安狀態一直不佳的大城,則有莎拉.派瑞斯基的女權代表偵探維艾.華沙斯基;而遙遙南方亞歷桑那接壤猶他邊界的印第安保留區,也有兩代印第安追蹤專家喬.利風副隊長和警員吉米.契,在東尼.席勒曼筆下捍衛他們家園的寧靜,努力不讓白人世界的謀殺案污染他們族人的最後生存之地。

  至於最宜於謀殺的大紐約市,當然是我們這位愛走路的罪惡行吟詩人馬修.史卡德先生。

  這些偵探即便沒真為當地公民和市警局逮過任何一名真實罪犯,但他們的信用和威望還是能穿透白紙黑字,泛溢到現實人生來,比方說,你到倫敦貝格街站下了地鐵,舉目所及,每片牆上瓷磚全印著福爾摩斯頭戴獵帽,嘴咬菸斗,高聳鷹勾鼻為註記的著名側臉剪影;國內推理傳教士詹宏志說他有一回去波士頓,瞥見一家名為「史賓賽」的書店,當下他就毫不猶豫的放心走進去。在波士頓,會叫史賓賽的書店,不是推理小說專賣店還會是什麼?難道還會有人以為是那個錯讀達爾文進化論、如今除非罵他否則再沒人會想起他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史賓賽?

◆紐約.一九四一

  著名的人類學家李維史陀曾寫過一篇短文記?他一九四一年對紐約的看法,文章的末段如此寫著:

  當然,我們感到這一切遺跡正受到群體文化(mass culture)的攻擊,而且幾乎要被這種文化所粉碎並掩埋——這種群體文化在美國已經達到高度發展,用不了幾十年,它也會到達歐洲。紐約在我們眼前列出了一張處方表,多虧這張表格,在一個日益咄咄逼人、日益喪失人性的社會裡,那些發現這種社會完全不能忍受的人們,可以學會由一種幻覺提供的不計其數的臨時手段,這種幻覺使人們覺得自己有能力逃避這種現實。迄大概就是紐約的萬千生活側面使我們入迷的原因。

◆為自由而逃

  這裡,我們不得不服氣李維史陀的聰明和洞見,整整半世紀之後,這段話仍像剛剛印刷出來、猶帶著油墨和紙張的新香一般。如果我不算誤解得太嚴重的話,李維史陀在這裡把一個我們習慣帶貶意的詞「逃避現實」和另一個我們習慣不假思辯就奉為最高價值之一的詞「自由」,給漂漂亮亮聯繫起來了。

  不自由,毋寧死,這是少數受到召喚的仁人志士,對這種不堪忍受的處境所採取積極有力的回應;而選擇逃走,老實說,則是歷史上更多平凡人更習見的情非得已方法。每當政治、經濟、法律、自然環境乃至於社會的階級身分的壓力「咄咄逼人」,到達「完全不能忍受」之時,死亡和逃走便分別展開,那些為數較少慷慨死去的人們為我們留下典範和格言,而千千萬萬逃走的人們則逐步裝滿南北美洲、裝滿澳洲紐西蘭、裝滿這個地球每一個還擠得進人的角落——不誇張的說,我們眼前的世界之所以長成現在這樣子,有很大一部分是逃避現實的結果。

  還有不少人夢想逃到月球或火星或某個只有字母和編號的不知名行星去。

  然而,二十世紀的資本主義社會卻給了我們另一種新的不自由,李維史陀以「群體文化」的壓力來代表,當然,這只是某個面向的指稱,馬克思.韋伯的用詞側重其層層架疊如理性迷宮的結構,稱之為「鐵籠」;米蘭.昆德拉直接訴諸感受,稱之為「生命中無可脫逃的沉重」;卡爾維諾則用希臘神話中的蛇髮女妖梅杜莎來進一步引申,當你瞪視她時會化為石頭,「我有時候會覺得整個世界都在硬化成石頭:這是一種緩慢的石化過程,儘管因人因地而有程度差別,但無一生靈得以倖免,就好像沒有人可以躲過蛇髮女妖梅杜莎的冷酷凝視一般。」

  總而言之,這是一種立基於合理性,遍在的、隱晦的、匿名的、非人的一種窒息性沉沉重量,你很難辯論,也不易找到對象來革命打倒(六○年代的馬庫色、阿多諾和一干青春爛漫的年輕人試過,但沒成功),更無法喚起被壓迫的單一階級形成革命大軍(馬克思對無產階級的厚望至此了結)。對抗一個有形的不合理暴君,你可以是個志士,也多少找得到同舟一命的同志:但對抗一個無形的合理化結構,你往往只能是個瘋子、失敗者或流浪漢,而且原子般單操一個。

  說起來,李維史陀的「預言」算客氣了,他說用不了幾十年,歐洲也會被籠罩在內。事實上,幾十年後的今天看起來,就連亞洲也囊括於其中。當地球村被如此建構起來,逃走就被逼上了形而上的層次,我們通常只能選擇在精神上流放自己。

  這是李維史陀所說,紐約這個詭異的城市給我們啟示的一條生路;也恰恰是,李維史陀可能沒讀到的(否則他後來應該會提筆告訴我們),紐約的流浪漢偵探馬修.史卡德先生。

◆武器∕珊瑚

  說到這裡,我忍不住要多引述一些卡爾維諾的發言。聰明的卡爾維諾沒用「逃避」「流放」這樣以沉重對抗沉重、容易生出誤解的用詞,他選擇的是「輕盈」,這個詞煥發著一層喜悅的光采,把逃走的狼狽姿態轉換成舞蹈——卡爾維諾喜形於色但小心翼翼繼續發展他的梅杜莎譬喻:希臘神話中,「唯一能夠砍下梅杜莎腦袋的英雄是柏修斯——他憑著長翅膀的涼鞋而得以飛行。柏修斯從不直接注視蛇髮女妖的臉,只看她映現在青銅盾牌的形象。」

  卡爾維諾說他忍不住將這個神話視為寓言。這個寓言喻示了詩人和世界之間的關係:「他靠風,他靠雲,只盯住憑間接視覺呈現的東西,也就是鏡面所捕捉的映像。」

  接下來,卡爾維諾談柏修斯成功砍下梅杜莎腦袋後的處置:他並未丟棄這只可怖的頭顱,而是妥善收入自己的袋子裡隨身攜帶,這反倒成為他日後克敵制勝的最佳利器,「柏修斯的力量在於拒絕直接觀視——不過,他並不是拒絕去觀看他自己命定生活其中的『現實』;他隨身攜帶著這個『現實』,接受它,把它當作自己的獨特負荷。」

  這還不夠,卡爾維諾又追到歐維德的《變形記》,找到另一樁柏修斯和梅杜莎腦袋的故事:話說柏修斯成功宰殺了海怪,救出安卓美達之後,想好好洗個手,為了妥善安置這顆可怖的腦袋,他先鋪了樹葉,再擺上水生植物的細枝,小心讓梅杜莎臉孔朝下放好,然而,奇蹟這時候發生了,「那些細小的水生植物一被梅杜莎觸及,立刻石化成為珊瑚,水中的仙子為了拿珊瑚作為裝飾,遂爭相攜來嫩枝和海草,擺到這顆可怖的頭顱之前。」

  到此為止,卡爾維諾為了不損傷神話的豐饒意涵,不願再進一步加以詮釋註解。

  但由此,我們也聽懂了一部分:原來,這麼多狀似輕盈、拒絕直接觀看現實的了不起作家,他們仍然把梅杜莎的可佈頭顱隨身帶在身上。逃離布拉格、卻滿心不甘安然進入西歐的米蘭.昆德拉,他的小說克敵武器的成分多而裝飾珊瑚的成分少;魔幻想像但「每一行都有寫實基礎」的哥倫比亞賈西亞.馬奎茲,在武器和珊瑚之間頗均衡;至於玩興較濃的卡爾維諾則在光譜另一端,他傾向於放下武器,製成一樹又一樹美好的珊瑚遺留給世人。

◆穿過愛情的鏡子

  在這些了不起的名字之後,我能冒昧的再續上卜洛克、以及他筆下也拒絕觀看沉沉現實的馬修.史卡德嗎?——至少,我真誠的建議,這提供我們更準確理解史卡德的好線索。

  我也喜歡李維史陀所用《愛麗絲夢遊仙境》書中穿透鏡子的意象:逃離現實,這是走向未知不確定的冒險之旅,等在前面的,有華麗的自由,但同樣有粉身碎骨的危險,你唯一可確信的是,你不會緩緩化成石像。

  這次,《惡魔預知死亡》中,馬修.史卡德先生穿過的正是一枚標示著「愛情」的鏡子——我想起在一本名為《After Hours》的訪談書,說到有一回羅勃.派克和勞倫斯.卜洛克這兩位當代冷硬私探大師上電視接受採訪。主持人先問派克,他筆下的硬漢史賓賽和他那位有心理學博士學位的美麗女友會不會結婚?派克的回答是斷然否定,「他們相愛,但他們永遠不可能『逮住』對方。」同樣的問題問到史卡德和伊蓮.馬岱,卜洛克的回答則非常模糊,他說他不知道,也許,哪天這兩個人覺得時候到了,可能還真會結婚也說不定,只是,卜洛克加了一句,就算真結了婚,「也不意味著他們會就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說得真好不是嗎?我還是忍不住用卡爾維諾的話來結束:「我們所選擇並珍視的生命中的每一樣輕盈事物,不久就會顯現出它真實的重量,令人無法承受。或許,只有智慧的活潑靈動,才得以躲避這種判決。」











名家推薦


◎文∕傅月庵

  向一名作家致敬的最好方法是什麼?買本書追隨請他簽名,這不錯。如其因緣湊巧,能為他效勞,編一套書,那更好!

  認識卜洛克是一九九七年的事。

  那年,初入編輯這一行,工作壓力不大,看書成了最大福利,天經地義。恰巧「推理傳教士」詹宏志加上「臉譜」總編輯唐諾,聯兩手之力把原本冷門的「歐美推理」硬是加溫炒熱了起來,讓向來浸淫「日本推理」,只識「本格派」、「社會派」的台灣讀者,得見世界之奇,滄海之闊,慢慢竟都轉向西顧了。我是其中之一。

  於是,《八百萬種死法》甫登陸台灣,便即邀來一晤,一見傾心,驚為天人。此後十多年時間裡,但凡「馬修.史卡德系列」中文新書出版,總要在第一時間購入,無暝無日讀完始休。若說我是那些年「馬修.史卡德現象」(開口閉口:「我今晚只聽不說」、「我一天戒一次」、「大多時候我是容易收買的,但你不能收買我」……)參與製造者,一點不為過。更多時候,家裡所買的卜洛克新書,一如朱天心她家一樣,總是被拿走,總要再補。

  甚至讀著讀著,竟把他與王國維等量齊觀了:

  「嗚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過,即以生活之苦痛罰之。此即宇宙之永遠的正義也。自犯罪,自加罰,自懺悔,自解脫。」,四月裡,斷斷續續,我一直在重讀卜洛克的馬修.史卡德探案。原因是偶然看到王國維〈紅樓夢評論〉這幾句話,忽然隱約理解一些「生命自持」的線索,因而更想靠近卜洛克,貼近馬修.史卡德。有些書,你不論何時讀,總會讀出一些道理。有些書,時候不到,你很難理解。人間無理可推,無謎可解。我所等待的四月的雨,最終還是沒有落下來,但我還有五月可以等。我一次等一天……。

  奇怪的是,儘管日後卜洛克其他系列一一被引入,我也嘗試找來一讀,卻都不甚入港,從「雅賊」到「殺手」,就是有「隔」,進得去,耽溺不了。這事,跟小說行不行關係不大,純然緣分作怪,緣淺還能說什麼?有位朋友,他是「雅賊迷」,愛跟我鬥嘴,老說柏尼.羅登拔如何如何機智迷人,怎樣怎樣淵博難說,「真正愛書人都該喜歡他!」對此,我想了想,總冷冷一句回嗆:「不會老的不是人,角色而已,喜歡個什麼勁兒?」

  誠然,「馬修.史卡德」與其他類型小說最大的不同是,馬修肉體會衰老,意志會動搖,道德會踰矩,辦案會潛行由徑,人家給錢他通常都收下,轉個身卻又丟一些到教堂捐獻箱。案件向來不是他的困擾,女人也不是,真正困擾他的,無非紅塵滾滾,該如何照著自己的那一套存活下去,或說存活出來自己的那一套。而幾乎有大半的時間(至少從一九七六到一九八二年,整整六年時間裡,他終於明白且面對「我是酒鬼」這一事實),他都是在跟酒瓶奮戰,To be or not to be?說穿了,馬修既不「冷」也不「硬」,與我們人人都一樣,他心中也有一個哈姆雷特。

  至於辦案方式,也奇了,他似乎沒多少小小的灰色腦細胞,也沒有角落或輪椅,鐵拳或好大一把槍。接了案子,他只能不停打電話,不斷上街晃盪詢問,「有時候我們知道一些事情,卻不知道我們知道」、「去他的,東西全在那兒,只是我看的方法不對。」要想知道,要看對,只有一個方法:GOYAKOD,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抬起屁股敲門去!天道酬勤,也許就對了。但「其實百分之九十八的調查工作皆毫無意義,你只能把想到的事都做好。你不知道哪件有用。你就像在煤礦堆裡找尋一隻不存在的黑貓,但除此之外我不曉得還能怎麼做。」——這不就是人生嗎?「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人一切的勞碌,就是他在日光之下的勞碌,有什麼益處呢?」幾千年前,傳道者早已論定。你我人等孜孜不倦所打拚之事,有哪幾件不是徒然、枉費的呢?

  然而,他還是一旦咬住了就不鬆口,就是要從百分之九十八的徒然裡,找出那百分之二的存在意義。

  於是,推理一點不重要,破不破案也不是重點了。有人從馬修身上讀到了堂吉訶德,有人看到了卡拉馬助夫兄弟;有人說他是班雅明筆下「複製時代的抒情詩人」、「步行者」;有人則相信他是推著石頭上山的現代薛西佛斯……。凡此種種,無非說明了一件事:馬修.史卡德像鏡子,人人都可在他身上照見到自己,照見到比敘事更多的其他東西。而這,大約就是「經典」的本質了。

  一口咬定「馬修.史卡德系列」已成「經典」,未免說得快了,畢竟最近一本《烈酒一滴》出版於二○一一年,還待時間考驗汰擇;但若說,這套從一九七六年創作迄今,歷時三十多年,前後十七冊的小說,已然具備「推理名人堂」候選資格,相信絕不會有什麼人有意見的。

  也因此,當「臉譜出版」期望為此系列再出一個新版本,邀請我參與其事時,我欣然同意。畢竟,人生能有幾次機會為自己所仰慕的作家編一套書呢!?

  此次新版修訂作業,大體分為兩部分,內容與裝幀都有許多變動。

  內容方面,由於出版時間跨越十多個年頭,執行編輯屢經更迭,譯者多有,許多人名、地名或專有名詞未見統一,前後冊常見扞格,趁此機會一一修訂,讓讀者閱讀時,得以一氣呵成,疑惑不生;譯文方面,盡量保持譯者多元風格,但若確定錯譯、漏譯,經徵詢後,都予修正。甚至連書名,只要有問題,也都盡量求取確定答案。譬如讀者曾質疑,《每個人都死了》(Evebody Dies)中譯書名若為《每個人都會死》,當更精準。為此,我們特別親詢卜洛克,經他回答:「都可以!書名應該保持某種曖昧,讓讀者有更多想像空間。」遂決意維持原名不動。

  至於實有發微抉幽之功的「唐諾導讀」,早已成為此系列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維持不動,僅於涉及時事處,加以註解,方便讀者掌握行文來龍去脈,了解敘事理路;系列編號則按照英文出版,重新依序排列,讓這套書最大特色的「時間感」,得以凸顯。閱讀過程裡,讀者更能感受馬修在時間之河裡奮力泅泳,逐漸老去,終而得以迎向隧道最後那一線光芒的微妙心境轉折。

  裝幀設計上,特別邀請著名平面設計工作者楊雅棠擔綱,除了提供一般讀者的「平裝版」之外,更設計一款附有松木書箱,亦得為書架的「珍藏版」,限量五百套,用饗重度發燒友,以便傳家。此版封面,楊雅棠以「一抹紅」表達了這一套書「懸疑、危險、溫暖」本質,簡潔明亮的設計出「很不傳統、很不一樣」的成組推理封面,讓人耳目一新,心湖大大為之一蕩。

  相對於此,平裝版封面幾乎每一個都獨立表達一個抽象的詞彙,譬如「背叛」之於《酒店關門之後》,「執念」之於《到墳場的車票》,「情慾」之於《屠宰場之舞》……等等。整體則維持他一貫素雅細緻的風格,並與時俱進,添加更多「現代」元素,希望跳脫窠臼,吸引更多新世代年輕讀者,親近這套「非常不推理的推理經典」。

  「馬修.史卡德系列」全套十七冊,數逾五千頁,共二百餘萬言。短短半年不到的時間裡,要完成浩大的「改建重裝」工程,其艱難可知,疏漏必然不免,還望四方讀者不吝予以指教。「校書如掃落葉,旋掃旋生」,編書當亦如是,只能盡力,無從滿意。而這一份「永遠追求更好」之心,實即一名編輯所能奉獻給作家與讀者的最大溫情與敬意了。












內文試閱


  九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四,麗莎.郝士蒙上第九街購物。下午三四點左右,她回到自家公寓,煮起咖啡。咖啡一邊滴,她一邊換下燒掉的燈泡,收拾好剛買的家常用品,讀起高亞牌豆子盒後所印的食譜。就在她坐窗邊喝咖啡時,電話響了。

  是她丈夫格藍打來的,說他要到六點半左右才會回家。他常常晚下班,不過他在這方面很體
貼,總會告訴她什麼時候回家。從她流產後這幾個月以來,他比過去更殷勤。

  將近七點他到家,七點半他們才坐下來吃晚飯。她燉了一鍋扁豆,拿豆盒上的食譜作底,但加油添醋,另放了大蒜、新鮮的芫荽,以及好一大匙約卡太卡辣醬,風味大增。她把燉扁豆澆飯上,配了沙拉。他們一邊吃,一邊望著太陽西沉,天色漸漸暗了下來。

  他們的公寓座落在第十大道與五十七街東南角交口上,是一棟新蓋大樓。過街斜對面就是吉米的阿姆斯壯酒吧。他們住二十八樓,臨窗面向南面及西面。一眼望過去,景色棒極了,整個西緣大道從喬治.華盛頓橋到拜特瑞,再從那裡越過哈德遜河,一直延伸到紐澤西。

  他仍是一身平時上班的穿著。一套手工精細的西裝,打了條紋領帶。在他坐下來吃晚飯前,他可先脫下西裝上衣?或把上衣掛椅背上?門把上?還是拿個衣架掛起來?他對他的東西一向很小心,我可以想像,他穿著襯衫坐窗邊??一件藍細紋織布的牛津襯衫,鈕釦從上到下一路扣緊??領帶則甩一邊肩後,免得沾到油漬。我看過他這副模樣,那次是在一家名喚晨星的咖啡屋裡。

  她的個子嬌小纖細,大約五呎二吋高。一頭深色頭髮,短而時興。膚色如瓷,眼睛藍得眩目。
她年約三十二,但看起來年輕多了,不像她丈夫,比他實際年齡三十八歲要顯老。

  我不知道她穿什麼樣的衣服。大概下面一條牛仔褲,褲腳捲起,膝蓋臀部磨得有點舊了。上面一件黃色無領棉線衫,袖子直推到肘彎,露一截手臂,腳上則是棕色皮拖鞋。

  不過這都只是我的猜測,一種想像的遊戲,我哪知道她到底穿什麼?

  大約八點半到九點之間,他說他要出去。如果他曾在稍早前脫了上衣,現在他又將再度穿上,
另外還加了一件薄大衣。他告訴她,他一小時內就回來,沒什麼要緊事,只是需要料理一下。

  我想她洗了盤子,倒了杯咖啡,然後在電視機前坐下。

  十點都過了,她開始擔心。她告訴自己,不要這樣傻裡傻氣,她坐到窗邊,一逕瞪著窗外的林林總總。

  十點半左右,看門警衛掛來一通電話,說有警察正上樓來,警察一出電梯,她已經等在走廊。

  這是一個高個子、清清爽爽的愛爾蘭小伙子,身穿藍制服。她記得她一看到他,就覺得警察該是這般模樣。

  「拜託,」她說,「拜託,請你告訴我,怎麼回事?出了什麼事?」

  一直等他們進門後,他才肯開口說話。不過她已經明白了。他臉上的表情早已道出一切。

  她丈夫去第八大道與西十五街的交口,顯然在那裡丟銅板打公共電話。可能有人想要搶劫他
吧,近距離內向他射了四顆子彈,他立刻倒地身亡。

  還有其他的細節,不過她只能消受到此。格藍死了,她不需要再知道別的。

  ∞

  在一個小時之內,我所知道的跟麗莎.郝士蒙所差無多。

  伊蓮與我先去看了場電影,吃過晚飯後,我們去她的住處。

  「我們看新聞吧。」

  我們散散的半看半聽了起來。當那個一臉自信的女主播開始報導中城的一樁槍擊案時,我本能的開始注意,因為我就像一隻老狗對救火鐘一樣,一聽到本地的犯罪新聞就自然有反應。當她提到槍擊地點時,伊蓮說:「就在你家附近。」接下來她報出被害人姓名。格藍.郝士蒙,三十八歲,家住曼哈頓區西五十七街。

  新聞轉為廣告,我用遙控器關了電視。伊蓮說:「我想在西五十七街上,不至於有另一個格藍.郝士蒙吧?」

  「不可能的。」

  「可不是。照理他不該被殺的。」

  「你是什麼意思?」

  「天曉得,」她說,「他年輕能幹有好工作好房子,又有個太太對他如癡如迷,然後有天他出去散散步??他們是不是說他正在打電話?」

  「諸如此類的。」

  她皺起眉。「我覺得整個事件令人覺得怪怪的。」她說,「如果你認得那個人,你的感覺就完全不同了,是嗎?但不只如此,整個感覺就是不對。」

  「謀殺永遠是錯誤的。」

  「我不是指道德上的錯誤。而是出了某種差錯,像是老天走了眼。他不是那種命該中槍死在街頭的人。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這表示我們都可能會有麻煩。」

  「你還真能想。」

  「如果這種事會發生在他的身上,」她說,「就會發生在其他人身上。」

  ∞

  整個城市都有同樣的想法。

  各家晨報滿載了這條新聞。花邊小報率先領軍,就連《紐約時報》也把它放在第一版。本地電視台更是全面報導。有幾家電視台在謀殺現場附近幾條街設了攝影棚,觀眾倒也罷了,這麼搞對電視工作人員的心理影響不言而喻。

  雖然我並沒有緊追這條新聞,還是免不了在電視上看到各種相關的訪問。有訪問麗莎.郝士蒙的,有訪問他們街坊鄰居的,自然也出現各種警方人員,包括一個曼哈頓刑事組的警探,中城北區分局的分局長。所有的警察全說同一大套話??說這個案子多麼令人髮指,說他們絕對不會讓凶手逃脫法律的制裁,說他們此刻正全面運用警力,二十四小時加強擒凶,不逮到凶手歸案絕不罷休。

  他們的行動的確也夠快了。根據官方的推測,死亡的時間在星期四晚上九點四十五分,不到二十四小時的光景,他們就宣告破案。「『地獄廚房』的疑凶已就擒歸案。」新聞快報興高采烈的報導,「現在是十一點整點新聞。」

  我們就是十一點看的新聞。我們看到凶嫌雙手銬在背後,臉正對著攝影機,他的眼睛睜得大大的,瞪視著。

  「天,你看看他,」伊蓮說,「這人可不像活生生的噩夢。蜜糖,怎麼回事?你不可能認識他吧。」

  「我是不認識,」我說,「不過我在附近見過他。我想他叫喬治。」

  「哦,他是誰?」

  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但是自有人知道。他叫喬治.沙塔基,現年四十四,失業,貧困無依,
是越戰退伍軍人,常在西五十街出沒。他以二級謀殺罪起訴,罪名是槍殺格藍.郝士蒙。

  ∞

  星期六一早我租了車,我們出城沿著哈德遜河往上直開了一百哩。我們在哥倫比亞郡一間重新裝修、殖民式風格的小旅館住了三夜,睡在一張垂著帳幕的四柱床上。房間裡沒自來水,沒電視,倒是有一只瓷夜壺。我們留在那裡的時候,既沒看電視,甚至也沒看報紙。

  等我們回到紐約時,已經是星期二下午了。我送伊蓮回家,還了車,回到我的旅館。在旅館的會客室,有兩個老傢伙正在討論郝士蒙的案子。「那個凶手我看著他有好些年了,」其中一個人說:「給人擦車窗啦,要小錢啦,我一向說這狗娘養的有問題。你在這城裡住久了,直覺自然就靈。」

  十一大道屠殺案,某家花邊小報仍持續不斷的在報上使用這個頭銜。雖然這個案子已經暫告一段落了,但由於兩個因素的結合,使這個案子緊緊抓住一般人的想像力:被害人是年輕的都市專業人士,不像該遭這樣的橫禍,另一方面,凶手是一大群無家可歸遊民中的一員,本來就特別惹人嫌惡。

  都市遊民跟著我們有點太久了,他們數目增加又太迅速,從事慈善募款的人聲稱的善心疲乏早已開始,打心裡深處讓我們想要憎恨這些遊民,而現在我們可有了更充分的理由。我們一向隱約覺得他們代表某種輕微程度的危險。他們聞起來有股臭味,他們有各種疾病,他們滿是頭蝨。他們的存在引發我們的罪惡感,提醒我們整個社會制度出了問題,他們之所以出現在我們之間,正因為我們的文明在他們的四周衰頹。

  但誰會想到他們可能武裝起來,真是恐怖,出來放槍殺人?

  看老天分上,把他們抓起來,丟出街外,丟出我們的生活之外吧。

  ∞

  整個禮拜這個故事一直是大新聞,直到一個有名的房地產大亨自殺的消息占領頭條之後,才逐漸黯淡了下來。(他找了他的律師及兩個朋友到他的屋頂公寓,跟他們喝了一回酒說:「我希望你們來這裡作證,這樣才不會有人在那繪聲繪影說我是被謀殺的。」不等他們消化他的這番話,他走到陽台,跨出欄杆,靜寂無聲的躍下六十二層樓。)

  星期五晚上伊蓮和我回到她家。她做了義大利麵及沙拉,我們就坐電視機前吃。夜間新聞裡有一個女的正試著把不同的新聞故事湊一起,她比較那個照理說應有盡有,偏偏取了自己生命的房地產大亨及喬治.沙塔基,一個沒有理由值得活下去的人,卻奪去了另一個人的生命。我說我看不出來這兩個案子有什麼關聯,伊蓮說這是唯一能把這兩個人塞進一個句子的辦法。

  之後他們放了一段先前訪問的錄音。受訪人自稱是巴瑞,一個骨瘦如柴的黑人,白鬚,戴著一副玳瑁框眼鏡,據說是凶手的朋友。

  喬治,據他說,是個溫和的傢伙。喜歡坐長條椅上,喜歡散散步。從不打攪別人,也不喜歡別人打攪他。

  「不得了的內幕大爆發。」伊蓮說。

  喬治並不喜歡跟人要錢,巴瑞繼續說。不喜歡跟人要任何東西。當他需要錢買啤酒時,他撿收鋁罐去換退瓶費。他永遠把其他的垃圾整整齊齊放回去,所以不惹人討厭。

  「一個環保健將。」她說。

  而且他永遠是平平和和的,巴瑞說。喬治可曾提起過他有一把槍?巴瑞覺得他說不定曾經說過類似的話。不過,嘿,喬治說過的話可多了。喬治曾經去過越南,你知道,有些時候他把現在跟過去全搞混了。他可能說他正做什麼,聽起來好像才是昨天的事,其實遠遠發生在二十年之前,更別提他可能壓根就沒做過那樁事。舉個例子:拿火燄噴射器縱火焚燒茅屋,開槍殺人。當他提到茅屋或噴火器,你知道如果真有其事,非得發生在二十年之前,因為在西五十七街上,茅屋跟噴火器可是非常少見。但開槍殺人?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這是艾咪.維絲賓德在地獄廚房所作的報導,」那個記者說,「此地雖然沒有茅屋或噴火器,但開槍殺人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伊蓮按下消音鈕。「我注意到他們又開始叫這個區域『地獄廚房』,」她說,「柯林頓區到哪兒去了?」

  「如果一個報導是關於房地產增值,」我說,「那麼這個地區就叫柯林頓。他們會報導社區改善及種樹計畫。如果事關槍殺或嗑藥,那就叫地獄廚房了。所以格藍.郝士蒙住在柯林頓的豪華公寓裡,但死在幾條街外的地獄廚房。」

  「我想就是這麼一回事。」

  「我以前見過巴瑞,」我說,「在戒酒聚會上。他偶爾去一下,很顯然他並沒戒酒,你才在電視上看到他喝啤酒。他可能是那種人,戒戒醉醉,或是偶爾來個幾回,喝杯咖啡找個伴。」

  「那喬治呢?」

  我聳聳肩。「我從沒在任何戒酒聚會看過他。你可以說他的生活失去控制,衣著儀容古怪點倒也罷了,但在大街上射殺陌生人則一定是出了問題。是不是啤酒惹的禍?我就不知道了。我想他不是沒可能撿夠了空罐子,喝他個昏天黑地,但也可能他一點也沒醉,只是把格藍.郝士蒙當作胡志明的小姊妹。那可憐的狗娘養的。」

  「巴瑞說他挺溫和的。」

  「說不定,」我說,「直到上個禮拜,直到他緊張過了度。」

  ∞

  我在那裡過了一夜,第二天下午才回到旅館。我先在櫃檯拿了信件及留言,再上樓回房間。有個湯姆斯先生打來兩次電話,一次在昨晚,一次在今早十點半。他留的電話區域號碼是七一八,這不是布魯克林就是皇后區。我既認不出這個號碼,也認不出這個人。

  我拿起電話撥了七一八,一名男子接的電話,我說請找湯姆斯先生。他說:「呃,你說的是湯姆斯先生?還是你想要找湯姆?」

  我查了留話條。「是湯姆斯先生。」我說,「不過我的留話條不一定作準,得看是誰接的電話。我叫馬修.史卡德。有人留了兩次話,要我打這個號碼找一位湯姆斯先生。」

  「啊,我明白了,」他說,「我明白是怎麼回事了。是我打電話給你的,不過他們記名字時犯了一個小錯誤。我沒說『湯姆斯』,我說『湯姆.S』。」

  「我猜我是在那些聚會裡認得你的。」

  「老實說,」他說,「你根本不認得我,事實上我不確定我是不是真找對人。先請教一下,你有沒有參加過一個叫『就地現時』的聚會?」

  「『就地現時』?」

  「那是一個布魯克林團體,我們每星期二及星期五在蓋瑞森大道的路德教堂聚會。大概三年前, 我記得相當清楚,因為當時我戒酒剛滿九十天。當時,我還在聚會宣布這件事,賺了不少掌聲。」

  我差點要恭賀他。

  「讓我先確定我找對了人,」他繼續。「你曾經是紐約市警察,辭了工作,改行做私家偵探。」

  「你的記憶力很好。」

  「嗯,現在我聽過一個人的資歷,十分鐘後馬上忘得一乾二淨,但先前幾個月聽過的卻印象深刻。那天你演講時,我記住了你講的每個字。我問你,你還在做同樣的事嗎?還幹私家偵探?」

  「不錯。」

  「太好了,這正是我所希望的。你看,馬修,很抱歉,可以叫你馬修嗎?」

  「可以吧,」我說,「那我就叫你湯姆,我也只知道你叫湯姆。」

  「天,你說的對。我還沒說我的姓。蠢得很,我講得顛三倒四的,是不是?或者最好從我的姓開始,那個S代表沙塔基。」

  好一會兒我都反應不過來,然後才頓然醒悟,「噢。」我說。

  「喬治.沙塔基是我哥哥。我不想留下我的姓,因為,呃,我就是不想這樣做。並不是我對有這樣的兄弟感到羞慚,千萬別搞錯了,我可不。對我來說,他是英雄。從某些方面來說,他現在仍然是。」

  「我猜他的日子很難過。」

  「好多年了。他們把他從越南送回來之後,他就一直不對勁。噢,其實沒去之前他就有點問題,你不能把所有事全怪在戰爭頭上。最先我們一直等他回復正常,等他處理好自己的生活。但二十多年都過去了,天可憐見。好久之前就可以看出來,他不可能有任何改變的。

  「早些時候他試過很多工作,但從沒辦法做得長。他沒法跟人相處。倒不是跟人打架或什麼的,他就是不能跟人好好相處。

  「之後他完全找不到事,因為他的樣子非常奇怪,特別是臉上那副表情,而且他開始不洗澡。我知道你的聚會在第九大道,你就住在那附近,說不定你認得喬治。」

  「只是見過。」

  「所以你清楚我說的。他不肯洗澡也不肯換衣服,也不整理鬍子和頭髮。你買衣服等於是在白費錢,因為就算他衣櫃裡還有六條褲子,他不把身上的那條穿到稀爛絕不脫下來。

  「好像是他自有一套生活方式,你不可能改變他。他有地方可以住,你曉得?或許你不知道。他們在他身上貼塊遊民的標籤,人人就信以為真了,其實在五十六街的一個地下室,他有一間房間。他自己找的,而且是他自己付的房租。」

  「靠回收鋁罐付的錢?」

  「每個月他都收到幾張支票,退伍軍人的,以及社會安全福利,除了付房租之外,還有一點剩的。在他租下房間後,我和我姊姊跟房東說好了,如果喬治沒給房租,我們會負責。但這從來沒發生過。你看到這麼個傢伙,髒兮兮的流浪漢躺公園椅子上,你想他一定什麼事也幹不了。但他每個月都按時付房租。就拿這事來說,你得承認他並不是沒有這個能力。」

  「他現在怎麼樣?」

  「還好吧,我猜。昨天下午我去看了他一下。他們把他關在瑞克島,我大老遠開車跑去只發現他被移到貝勒浮醫院做心理檢查。他在九樓的犯人區,我只跟他在一起幾分鐘。我不想離開他,但我得告訴你,我真高興離開那個鬼地方。」

  「他看起來如何?」

  「噢,我不知道。我猜很多人會說他看起來不錯,因為他們多少把他清洗過了,不過我只注意到他眼睛裡的神色。喬治常常瞪眼,這是讓很多人不舒服的原因之一,但現在他那種迷亂的眼神真讓你傷心。」

  「我猜他已經找了律師。」

  「啊,當然,我原來打算給他找個律師,不過他們已經幫他指定一個,人看起來還不錯。他正在考慮幾個方案。他可以以精神失常或行為能力不夠為理由,讓我哥哥脫罪;或者做些安排,以較輕的罪名服刑,讓我哥不必受審直接判刑,關到療養院去。其實兩種辦法都差不多。他還是會被長期關起來,只是不在監獄,說不定他還能得到某種程度的照料和幫助。」

  「喬治自己的想法呢?」

  「他也同意了,他說他最好服刑,好像他覺得是他殺的。」

  「那麼他已經承認他殺了郝士蒙。」

  「這可不,他覺得是他殺的,覺得他一定做了。他雖然不記得,但了解證據對他不利,他可不笨,他曉得檢方證據相當充分。他的反應是,他不能發誓是他幹的,但他也不能發誓他沒幹,因為他們說不定是對的。」

  「嗯。」

  「你對我這樣有耐心,馬修,謝謝你。我知道我弄了大半天還沒講到重點。」

  「無妨,湯姆。」

  「現在的狀況是,」他說,「每個人都很滿意,你曉得?警察結了案,記者不再找麻煩。檢察官手上有個案子,不論出庭與否,他都只贏不輸。而無論他的律師做了什麼決定,喬治都會跟著走,他的律師呢?他只想少費周章結案大吉,同時他知道這樣處理對所有相關人士都最好不過。我姊姊說一旦喬治進入精神病院,她就不用老擔心睡不著,怕他不夠吃,怕他有危險,怕他凍死,或有人傷害他。我太太也這麼說,她還說他可能早該住在病院裡,這樣對他對社會都好。是我們走運,他沒有殺死一個無辜小孩,她說,真正的悲劇是,他沒有早去住院,不然格藍.郝士蒙今天還活著。

  「所有人都告訴其他人,這樣最好不過了,而我坐在那裡,好像是油罐裡唯一的一隻蒼蠅。每個人看了我就頭痛。你以為我哥哥真是瘋子?我才真快瘋掉了。」

  「什麼意思,湯姆?」

  「因為我不相信是他殺的,」他說,「我知道這聽起來有多無稽。但沒辦法,我就是不相信他殺了那個人。」


資料來源:MOMO購物中心 - 惡魔預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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